屋邨鄰居這樣評論長毛:經常閉門睡覺至日上三竿;或索性徹夜不歸,人影不見。
曾幾何時,他總是一身爛遢遢,甩著一頭不知多長時間才剪一次的長髮,遊走在街頭,眼神帶著一點失去焦距的茫然,或者當他讀著馬克思主義,想像烏托邦大同世界的美好時,他所流露的與現實的帶著距離的格格不入,倒顯得有些可愛。看他抬著棺材,衝上政府總部,沙著喉嚨,叫著口號,訴諸於有點暴力的焦慮,反而更能表達他追求理想的堅持。那時候的長毛,是屬於街頭的,是在底層掙扎的小民們一個焦體不滿的反射,贊同他的手法與否都好,至少心底裡對他還有一點尊重,及一點期望。
權力使人腐化,物質使人墮落。他一身哲古華拉不變,長毛飛的形象未改,粗口爛舌,偶爾拋兩句書包的習氣仍在,抬棺材照樣賣力,罵政府可能更加大聲,名氣也比以前更響,甚至成了外國雜誌的封面人物,但這個長毛,卻不再可愛了。看著他在立法會的長廊走過,甩著那頭可能一夜沒洗的亂髮,噴著宿醉的口氣,眼神裡一點失去焦距的茫然,卻不再是因為理想遙不可及的難以觸碰。蘭桂坊鬼妹的溫存,洋酒的醇厚,啤酒的豪爽,都留在他摺皺的衣角。三教五流人馬雲集的茶餐廳,一個十蚊雞的飯盒都是早年的記憶,他愛上了澳門茶餐廳,迷上了高檔消費,那些曾經他負擔不起,也不去想像的奢侈。雖然他說,那是友人科款,但怎令人置信?當他口口聲聲要求設立最低工資,要求扶貧的時候,他的生活,卻暗地裡產生了質變。形象可以繼續蒙蔽普通人的眼睛,他那個鼓起的酒肚及經常像是宿醉未醒的模樣,出賣了他。
期望因為不斷重複的鬧劇,終於化為虛無。如果他以為進入立法會唯一的責任,便是拿著道具進行一場一分鐘的舞台劇,然後在范徐麗泰的警告中依然固我,終於被逐離場,便可收工,繼續他一天無所事事的生活,那他錯了!選民需要的不是一個小醜,需要的不是重複的伎倆,更加不需要十年如一日的演技。他若想挑戰權威,便應該在議事堂內,堂堂正正,光明正大地以理據叫長官意志收聲,但他沒有;若他想撼動高層,便應該在議事堂內,把他滿腔的學識及熱情化為一矢中的的語言,道出小市民的心聲,但他沒有;若他想扮演好議員角色,便應該在議事堂內,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方略,為民謀福,但他沒有;如果「民主鬥士」只是一場表演,他是一個失敗的演員!他沒有捨生取義的勇氣,也沒有雖千萬人,吾往矣的大無畏,有的只是投機取巧的小聰明及懶散。
他還是屬於街頭的好,那時的他真有種痞子的脾氣,卻敢愛敢恨,敢言敢為,真實可感!不像現在,不倫不類,成為議事堂內可有可無的一員,成為民主派中被孤立的異類,成為大家都厭倦的跳樑小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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